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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扩大实施外国人就业信息在线申报制度的通知
摘要
法务部将于2026年1月2日起扩大实施“外国人就业信息在线申报制度”,方便从事营利活动的外国人在线申报就业信息。从事营利活动的特定签证持有者必须申报就业信息,并在信息变更后15日内进行申报,具体包括E-1, E-2, E-3, E-4, E-5, E-6, E-7, E-8, E-9, E-10, F-2, F-4, F-6, H-2, D-7, D-8, D-9等签证类型。
法务部为了方便从事营利活动的外国人无需亲自前往出入境·外国人官署,即可在线简便地申报就业信息,将于2026年1月2日(周五)起扩大实施“外国人就业信息在线申报制度”。
从事营利活动的外国人,通过Hi Korea(hikorea.go.kr)网站申请出入境·外国人官署访问预约时,可以简便地申报(更新)就业信息。此外,关于电子民愿的详细事项,请参考附件资料(常见问题等)(咨询电话:1345 外国人综合指南中心)。
[外国人就业信息申报义务指南]
□ 属于以下滞留资格的外国人,包括个体经营者在内,从事营利活动的人员必须申报就业信息(职业、行业、年收入),发生变动时(申报的职业或行业变更时,申报的年收入区间变更时),需在15日内申报(《出入境管理法实施规则》第47条第6号及第49条之2第6号)。
- (申报对象滞留资格) 教授(E-1), 会话指导(E-2), 研究(E-3), 技术指导(E-4), 专门职业(E-5), 艺术演出(E-6), 特定活动(E-7), 季节性劳动者(E-8), 非专门就业(E-9), 船员就业(E-10), 居住(F-2), 在外同胞(F-4), 结婚移民(F-6), 访问就业(H-2), 驻在(D-7), 企业投资(D-8), 贸易经营(D-9) 滞留资格
附件 (2)
来源: Hi Korea (hikorea.go.kr) • 发布时间: December 18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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